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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试行)
 
 

 

首师大学国际文化学院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试行)

        首都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学院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与考核的办法。现将具体规定公布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是非中国国籍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3、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二、专业方向、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专业方向为汉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对外汉语教学方向。
2、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3、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4年。

三 申请时间 

      每年9月至次年4月30日。

四、提交申请材料

1、首都师范大学外国留学生申请表,表格要按照要求填写,并贴照片(http://www.ciecnu.cn/);
2、学位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预计毕业证明),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4、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800-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个人科学研究经历和成果介绍、对申请学科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的学习和研究工作设想等,用中文撰写;
5、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的推荐信;
6、汉语水平考试证书复印件(应为8级或相当于8级);
7、护照复印件,护照必须是有效的普通护照;
8、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以上材料除推荐信外,须提交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按照申请时间邮寄或送达留学生办公室。由留学生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查。由学院招生专业导师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对申请者的来源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品德及其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进行审核。

五、入学考试

1、初试在每年5月第二周至6月第二周进行,采取面试或电话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对在本市的学生进行面试,对在海外及其他省市的学生采取电话口试方式。在每年6月最后一周发复试通知书。
2、学院招生专业导师组成复试组,在每年秋季学期注册前一周,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语言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综合考试(笔试)。

六、录取和入学

1、每年复试后9月初公布录取名单。
2、每年9月初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被录取的学生需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首都师范大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七、申请费用

        850元人民币。只接受现金或汇款支付,不接受其他币种及旅行支票。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八、学习费用与奖学金
1、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学费按照首都师范大学的收费标准执行。
2、欢迎学习成绩优异者申请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首都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学院
200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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